法律问答

离婚前购房夫妻如何分割,法律如何规定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9-28 16:3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买房离婚的分割:
    1、如果是一方婚前买的房屋,婚后由双方共同还房贷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均等分割;
    2、如果房屋是一方婚前个人全部出资购买的,且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房屋遗产分割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其是不动产,一般采取折价补偿和共有两种分割方式。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购房离婚分割情形有:
    1、一方婚前全款购房的,不参与分割。
    2、一方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购房一方取得房产,并对另一方进行相应补偿。
    3、婚前双方共同购房的,双方按出资比例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婚前购房离婚分割情形有:1、一方婚前全款购房的,不参与分割。2、一方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购房一方取得房产,并对另一方进行相应补偿。3、婚前双方共同购房的,双方按出资比例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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