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工厂工作。上班期间,机器操作失控,导致下唇外缝6针,内缝4针,牙齿脱落4颗,下合骨折。工伤认定是否结案?但是后期的牙齿种植需要大量的资金来治愈。我该怎么办?现在要收费吗?你不能再付钱了吗?不会少你一分,

工伤索赔
2023-09-28 17:2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做了工伤认定就能赔钱了吗
    法律分析:工伤赔偿的流程如下:
    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2.认定为工伤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3.持鉴定结论、住院结算单及费用明细表等材料向社保部门申请报销。所以不是做了工伤认定就能赔钱,还需持鉴定结论等材料向社保部门申请报销。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工伤赔偿一般从工伤认定之后就可以进行赔偿,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工伤赔偿项目:住院伙食补助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法律分析:工伤并不是伤者伤口缝针就可以有赔偿金的,无法评残的工伤事故,劳动者只享受医疗费报销、以;医疗期间享受停工留薪待遇,按照原工资待遇不变计算,公司按月发放。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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