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由于男方过错起诉离婚女方能否要求赔偿,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离婚赔偿
2023-09-28 17:30: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男方作为过错方在离婚时女方能要求赔偿。只要女方有证据证明男方对自己实施家庭暴力、虐待了家庭成员的;或者男方有重婚行为、与他人同居的行为;那么因其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均可以在提起离婚诉讼时一并诉请要求男方给予自己离婚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有过错方起诉离婚的,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和起诉书,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受理后,会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双方确实已感情破裂的,法律规定应当准予离婚。并且对于婚姻中的无过错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过错方应当给予补偿。补偿的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女方在起诉离婚时,男方存在法定过错,并且女方无过错的,可以要求男方赔偿。女方在离婚时,要求男方进行赔偿的,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个是男方存在法定过错,另一个是女方不存在法定过错,只有同时符合以上两个条件,男方才需要向女方支付赔偿。因此在离婚时,女方是否可以要求男方进行赔偿,应当根据实际的情况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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