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手写的是有效的。具体我国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要求的规定有:
1、在内容上的规范: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有对
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2、在形式上的要求: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只要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离婚协议,就有效。具有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完全自愿的前提下表达自己真实意思所签订的离婚协议,协议从签字之日起成立。同时,离婚是要式法律行为,必须要经过合理程序履行
离婚登记手续后,离婚才能完成。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