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协议离婚需要携带哪些材料,有哪些法律规定?

协议离婚
2023-09-29 00:5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携带如下材料: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民事诉讼状、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等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携带如下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一方起诉离婚时需要以下必备材料:民事诉讼状;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协议离婚需要带的材料:
    1、两人的结婚证;
    2、双方亲笔签订的离婚协议书;
    3、当事人各自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两寸免冠照片;
    5、夫妻二人有孩子的,还需携带孩子的出生证明。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