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后,男方名下的共同财产更名为妻子名下,并办理产权证,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9-29 01:5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产权证是共同还是按份

  • 是否可以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需要分析以下几种情况:
    1、有婚内财产协议,你们在办理房产更名时是否有婚内夫妻财产协议。如果有婚内财产协议并已经达成书面约定办理 房屋更名后房屋归妻子一人所有,在离婚时这套房产就不能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我国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2、无婚内财产协议,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所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一方或是双方名下,都是归夫妻共同所有,在离婚时可以按婚后共同财产分割。
    【相关法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__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__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一般认定属于夫妻共有,夫妻房产证更名为一方所有,不等于房产权就属于登记人个人所有,只要房产证只写一位名字,都会注明法律依据:《单独所有》,这是为了防自己私自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如果不仅更名且又到了公证处,办理了公证,则该房屋为一人所有,另一人放弃所有权。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是双方自愿约定将共同房产变更为一方单独所有,另外一方则失去所有权。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该更名行为,仅是夫妻之间的更名,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在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情况”一栏内写明“单独所有”,房产才归产权登记人一方所有。
    从司法实践来看,在双方没有其他协议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认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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