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处理交通违章在哪里处理,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2023-09-29 04:50: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违章法律规定处理的材料主要有: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证明书等。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 交通违章的处理程序如下:
    1、机动车驾驶人准备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材料;
    2、去违章地车辆管理所查看违章记录,填写确认书;
    3、去指定银行缴纳罚款。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条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确定管辖主体,并通知争议各方。
    第五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给予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应当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违法行为人申请不将暂扣的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应当准许,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 交通违章的处理程序如下:1、接受交警的口头警告即可。适用于被当场发现的轻微违法行为;2、到指定地点交罚款。适用于出具了处罚决定书的罚款处罚;3、执行拘役。适用于出具了处罚决定书的拘役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六条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罚款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第四十条交通警察对于当场发现的违法行为,认为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口头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依据,向违法行为人提出口头警告,纠正违法行为后放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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