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一起工作的人意外死亡,一起工作的工人承担责任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9-29 07:02: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作失误导致他人死亡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该行为涉及的罪名包括,过失致人死亡罪、重大飞行事故罪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医疗事故罪等。工作中导致工友受伤或死亡,工友也在工作时间内,工友被认定为工伤,或者因公死亡往往是由公司和事业单位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法律分析:工人在工地意外死亡的一般不会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但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是事故特别大就可能涉嫌重大事故责任罪,这个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就要负一定的刑事责任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五条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 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单位要承担非因工死亡的赔偿责任。 单位依照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对员工承担工伤配赔偿责任。员工受伤或者死亡符合 工伤认定条件 的,可以依法 申请工伤认定 ,要求单位工伤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认定为工伤 :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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