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程合同必须保留质保金吗,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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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9 08:31: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没有对合同质保金有规定,但是生活中合同质保金一般是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10%。合同质保金是信誉录会员对自己企业信誉的质量保证金。对于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应该要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左右比例预留质量保证金。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七条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
  • 法律没有对合同质保金有规定,但是生活中合同质保金一般是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至10%。合同质保金是信誉录会员对自己企业信誉的质量保证金。对于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应该要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左右比例预留质量保证金。
    一、合同订立的原则具体如下:
    1、平等原则
    2、合同自由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遵纪守法原则;
    6、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
    二、意思表达不真实对合同的影响具体如下:
    1、在一般误解等情况下,合同仍为有效;
    2、在重大误解时,合同则可被变更或者撤销;
    3、在乘人之危致使合同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合同可被变更或者撤销;
    4、在因欺诈、胁迫而成立合同场合,若损害国家利益,合同无效;若未损害国家利益,合同可被变更或撤销,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第六条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 法律规定工程质保金应由双方在施工合同中自行约定,约定的预留总比例不超过工程总价款的百分之五;也可以用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预留总比例也是一样的。法律依据:法律规定工程质保金应由双方在施工合同中自行约定,约定的预留总比例不超过工程总价款的百分之五;也可以用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预留总比例也是一样的。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五条
    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承包人可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六条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七条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