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孩子在学校和同学打架,让对方不小心撞上了讲台。因为讲台桌边是铁做的,对方后脑勺受伤,缝了三针。现在,对方要求我们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补课费,并要求我们签字。我们负责后遗症的费用。我们需要对此负责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9-29 09: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你好,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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