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土地使用确权证丢失怎么办?

土地纠纷
2023-09-29 10: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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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土地确权证遗失了怎么办
    1、土地确权证丢了可以持相关证件资料到有关部门补办。办理流程及所需证件资料如下:
    (1)本人申请书;
    (2)本村介绍信;
    (3)本人提供的在县市级以上电视台或地市级以上报刊的公告、声明的相关手续,同时应在本村公示七天以上;
    (4)原“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表”的复印件;
    (5)乡(镇)经管中心重新填写并编码、盖章的“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土地证和房产证的区别有哪些
    1、土地证是指对个人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俗称。《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所购商品房应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没有它,将很难从根本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多数购房者从不关心,也未领到过。其实土地证和房产证一样重要;
    2、房产证是指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 农村集体使用权证丢失,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补办:
    1、在申请补办前,在指定的报纸上公告,表明土地使用证已遗失;
    2、到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补办;
    3、提供材料,包括身份证明、登记原因证明等材料;
    4、查档核实后,核发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 土地确权使用证丢失,补办流程如下:1、要对遗失或者丢失的确权证进行公告。声明确权证已丢失,那么此后发生的任何与该确权证发生的业务均属于没有法律效力的。具体公告方式可以选择当地的门户网站、报纸或者电视等;2、之后要写好补办确权证的申请书,确认需要补办,带好身份证或者户口本,服务中心会给予你相应的资料,进行填写后,交由服务中心人员审核;3、申请补办资料填写完成后,工作人员审核完成后,一般会在7天内办结完成。法律依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九条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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