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蟹卖号被找回了,但又不是我要赔偿的损失吗?我是原号主

网络消费
2023-09-29 10:5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 看看具体情况才能判断a
  • 法律分析:首先先与对方进行协商,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话,不是原价赔偿,而是按照案件发生时的市场价,进行赔偿 ,如果是赔偿全部这个赔偿是不记损耗的按照全新价赔偿,赔偿后如果东西没有特定的,那么物品归赔偿人所有,如果东西是特定的,原物品所有权归被赔偿人所有。
    若双方不能确定或商定,请第三方介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