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利用自己身份贷款,如今不还,该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09-29 11:5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被朋友拿自己的身份证贷款,不还贷款,如果银行找不到真实的贷款人,只能是按法律程序办事。合同上是某人的姓名,本次借款就由谁来偿还,如果不能及时偿还,银行会将暂停借款方所有银行业务,并将借款方的银行卡内的存款用于偿还贷款,如果存款不能抵消所借款项,银行有权利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将借款方的财务进行抵押或是拍卖,用于偿还借款,并将借款方计入银行系统的黑名单,影响信用评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 他人用自己的身份证贷款不还,如果用户没有到场签字,是被别人盗用身份证办理的贷款,可以前往法院进行起诉或是直接报警,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用户自己将身份证借给别人贷款,并且贷款合同上有本人亲笔签名,那么只能自己为其偿还欠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 法律分析:他人用自己的身份证贷款不还,如果用户没有到场签字,是被别人盗用身份证办理的贷款,可以前往法院进行起诉或是直接报警,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用户自己将身份证借给别人贷款,并且贷款合同上有本人亲笔签名,那么只能自己为其偿还欠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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