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报的小自考培训机构垮了,后面说是学校那边接手了,让我们转入新的培训机构,我现在想退费,他们让我找原机构,这种有办法把钱要回来吗?我不想继续了,因为机构垮台,学习网站也进不了,群里让我们重新花钱买课,而且之前说的校考很松也是骗人的,全程监控,就是正式的考试,跟自己报名大自考没啥区别,我接受不了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9-29 12:0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某补课机构交钱不退的规则,不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教育行政部门是民办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建议在碰到教育培训退费问题时,应向培训机构注册地教育主管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法律分析:
    可以,自考报名后可以退费。已报考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因考试时间变动无法参加考试的,可登录各省自考服务系统申请办理全部科目的退费,申请一旦确认提交则无法更改。但要注意的是,各省自考报名退费要求有所不同,如因个人原因想要退费,一般来说不予退费,如因不可抗力想要申请退费,可与自考办协商解决。
    1、培训班不退费应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2、学员有选择放弃学习的权利,培训机构在合同中规定不能退费是“格式条款”、“霸王条款”,培训机构和学员之间可以有约定,但约定不能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学员或家长提供缴费依据和书面材料,他们可以协调退费事宜。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应当予以必要的经费等支持。消费者协会应当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费者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衍生问题:
    衍生问题:
    培训班不退费向谁投诉?
    1、培训班不退费应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2、学员有选择放弃学习的权利,培训机构在合同中规定不能退费是“格式条款”、“霸王条款”,培训机构和学员之间可以有约定,但约定不能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学员或家长提供缴费依据和书面材料,他们可以协调退费事宜。
    3、所谓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 ,从而提出的书面或者口头上的异议、索赔和要求解决问题等行为。
    4、消费者协会接受消费者的投诉,实行以地域管辖为主,级别管辖为辅的原则:
    (一) 对消费者的投诉,由被诉方所在地的县级消费者协会或下属分会处理;被诉方所在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由常住地县级消费者协会或下属分会处理。
    (二) 案情涉及两个县级辖区以上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市级或省级)消费者协会处理。
    (三) 案情涉及两个市级协会辖区以上的,由省消费者协会处理;省消费者协会对已受理的投诉可以委托辖区内与案情有关联的任何消费者协会处理。
    (四) 省消费者协会收到的来信及网上投诉案件可以直接转到当地消费者协会处理,对重大、疑难的投诉案件可以直接受理。
    (五) 外籍消费者投诉国内经营者的,培训班不退费向谁投诉由被诉方所在地县级消费者协会处理;省内消费者在上海、江苏、香港、澳门地区消费引发的争议,可以向消费者所在地消协投诉。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当培训班培训学员一段时间之后,学员不想继续参加培训想要退还费用时, 那么可以按照双方所约定的合同协议来进行,但是完全不退还的情况已经属于违法。
  • 自考机构不退相关费用的,一般是民事纠纷,报警是没有用的。自考机构不退钱可以与该机构协商退款,双方做出各自的让步减少诉讼带来的时间还金钱成本上的消耗。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表明该机构违约造成的损失,请求法院判决该机构退还定金或者学费,并且可以要求其赔偿一些违约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