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今天下午,有一名顾客带四个社会混混到本人干洗店闹事,将本人上门牙打落半颗,鉴定为轻微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吗,我报案的话能立案吗?

刑事辩护
2018-08-12 13:04: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故意伤害罪是需要达到轻伤以上的伤害程度的,轻微伤是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的
  • 看情遇到上门闹事、伤人事件,要及时报警,待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来到现场后,相关人员包括被害人、伤害行为人、证人等均有如实陈述的义务。至于陈述的内容,首先要看你处于什么地位,被害人、证人等的角度和陈述的内容不一致,比如,如果你是被害人,那么应重点将上门闹事伤人的时间、地点、经过、是否有伤害工具、伤害的方式、部位、伤害程度等等,如果是证人要将所见到的与伤害行为有关的情况向公安机关陈述。
    附相关法律依据:  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二十三条询问被害人,应当重点问明伤害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伤害工具、方式、部位,伤情,嫌疑人情况等。
    第二十四条询问伤害行为人,应当重点问明实施伤害行为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致伤工具、方式、部位等具体情节。多人参与的,还应当问明参与人员的情况,所持凶器,所处位置,实施伤害行为的先后顺序,致伤工具、方式、部位及预谋情况等。
    第二十五条询问目击证人,应当重点问明伤害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双方当事人人数及各自所处位置、持有的凶器,实施伤害行为的先后顺序,致伤工具、方式、部位,衣着、体貌特征,目击证人所处位置及目击证人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等。
    第二十六条询问其他证人应当问清其听到、看到的与伤害行为有关的情况。
  • 伤残鉴定要有法医或去有鉴定资质的医院鉴定。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至于本案如何判决,还要看是否有从轻减轻或从重处罚的情节。
    另外,如与对方自愿达成谅解的,并出具谅解书,可以刑事和解,被检察院采纳将不再提起公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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