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50岁。我妻子去世了。我谈了一个女孩。在一起一段时间后,我向我要了5万元的周转。我用手机转给了她,没有打借条。只有当我遇到转账记录时,我问我要这个要那个东西,我拒绝和我住在一起。请问律师,这是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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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账记录只能证明钱款的转移,无法认定
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
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有些违法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已特别规定了
贷款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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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