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第三次未续签无固定期合同,一年半后签订固定期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29 15:0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这个是可以起诉解决的
  • 您好。
    1、如果单位有证据证明,因劳动者的原因而不能胜任工作,调岗培训仍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是劳动者自己选择不续签的,则没有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单位同意续签的,可要求经济补偿金或经济赔偿金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拒绝的,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