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的地点是什么,法律规定是什么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9-29 15:2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中签订地点的规定如下:
    1、一般合同成立的地点是承诺生效的地点;
    2、当事人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签订合同的,合同成立的地点一般是收件人的主营业地;
    3、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成立的地点是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四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签订的地点由合同当事人协商确定,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签订合同的地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当时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签订的地点由合同当事人协商确定,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签订合同的地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四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