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大学毕业来天津上班,准备和天津的男朋友结婚,想把户口迁到天津,但是由于我们对这方面不是很了解,办的也仓促了些,没有户口准迁证,到原籍邯郸的派出所迁出户口,他们给迁了还把我的户口注销了,我现在没办法落户天津了,但是户口也没了,我该怎么办。

2019-06-11 06:36: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迁出户口需要带:
    一、迁出人居民户口簿;
    二、准予迁入证明迁出地留存联;
    三、迁出人居民身份证。
    迁出地派出所审查符合条件后,予以签发户口迁移证,并在居民户口簿中本人页注明迁出时间、原因及迁往地址。
    一是落户方派出所开出的准迁证。二是户口所在地村或社区同意迁出证明。三是你女孩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四是本人要求迁出申请书。先到落户方村(社区)和派出所办理准迁证,然后到迁出方村(社区)和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就可以了。
  •  女方到原户口所在地: 拿户口本到所属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夫妻投靠迁出户口,出一份户籍证明.拿结婚证到所属的计生办开具婚育证明,为三级证明:村级开计生证明-镇级计生办盖章-县级计生办盖章
      男方在本地:
      写-份户口迁移申请,由男方单位出一份婚育证明。然后持书面申请、双方户口本,男女双方的婚育证明及复印件到男方所属的居委会,进行登记并在书面申请上盖章。
      持居委会盖过章的书面申请、双方户口本,女方的婚育证明到男方所属的街道办计生办。出具婚育证明,由工作人员检查后,收掉女方的婚育证明,出具迁入地的婚育证明。
      将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及复印件,结婚证及复印件,迁入地婚育证明,女方的户籍证明带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办,办理夫妻投靠入户填表.两个半月后拿到准迁证。
      持准迁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及女方村委会出具的户口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户籍办办理迁出证。
      最后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准迁证、迁出证到男方本地派出所户籍办办理入户.
  • “注销”,即去掉,撤消,消除、销毁。“注销户口”,是指将原登记在册的户口消除、撤消。
    按照户政管理规定,一般情况下,户口一经登记,不会轻易注销。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户口才会被公安户籍部门注销:
    一是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在入伍前,公安派出所可以凭人民武装部门出具的应征公民入伍人员名单,直接注销其户口;
    二是经批准前往香港澳门定居的,凭公民因私出境定居注销户口通知单注销户口,缴销居民身份证;
    三是已加入外国国籍或者在国外定居的,应当由本人或者亲属持护照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
    四是公民失踪超过一年仍查无下落的,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报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后,可以按有关规定注销其户口;
    五是公民有两个以上常住户口的,公安机关应当按规定及时注销其非法登记的户口;
    六是公民死亡的。
  • 因双重户口而被注销的户籍,其对应的身份证,是不能恢复的: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双重户口是不允许的;  
    2、因此,当事人只能凭本人在本地的常住户口本原件,去对应的辖区派出所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  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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