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交了30%的首付,交首付的那天也签合同了,到现在一个月了,还没有办理银行贷款,我想过两天再叫15万的首付,可以吗?我会因为没有办理贷款或重新签合同而交违约金吗?

2019-06-11 06:38: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其中的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分割按揭财产时候存在首付款、已经偿还贷款、尚未偿还贷款、房屋实际升值等四个组成部分。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
    (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 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需要提醒想办理转按揭买卖双方,即便是双方的材料都齐全,转按揭的办理也不一定顺畅,因为涉及申请、过户、评估、担保等一系列手续,办理时间较长,如果贷款买房后急需用钱,最后选择卖给能够一次性付款的买家,通过提前还款的形式取回房产证,在进行二手房买卖就可以了。还要提醒双方的是,办理转按揭后卖方就损失了之前还贷的利息,买房除了缴纳契税、印花税、保险、还要支付评估费、担保费等等,因此一定要慎重考虑后再做决定。
    最好咨询相关律师后再做决定,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 如果房产价值偏低,贷款银行只能根据合同向借款人主张违约责任,但在购房人无能力按时还贷的情况下,贷款银行很难再追究购房人的违约责任,银行贷款利益受到损失。这种法律风险的产生,根本原因不是房地产市场整体价格水平下降,而在于开发商不遵守在房产买卖合同中对房产价值的承诺。
    在期房交易中,购房人全额向开发商支付了房款,并向银行还贷一定时间后才可能领到现房。如果开发商在房产买卖中对购房人违约,购房人仍须依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按期向银行履行还贷义务。
    其结果是购房人全额购买了存在质量瑕疵的房产;如果购房人停止向银行按期还贷,则开发商在向银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又将取得对购房人的追偿权。
  • 关于贷款合同违约金上限的问题。
    法律规定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30%,如果你贷款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没有超过贷款金额的30%,也就是15万,那么你有违约行为时应当如约支付,如果违约金数额超过了15万,那么超过的部分你无需支付,因为已经超过法定上限,超出部分的约定违法无效。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按照《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应当按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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