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和男方不在一起,女方要归还男方的东西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9-29 16:36:1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分析:恋爱期间男方给女方买的东西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一方自愿送给对方少量金钱物品,这带有赠与性质,即使恋爱关系终止,一般也不应再向对方要求归还。第二种情况,一方为了准备结婚,花了较多的钱,给对方买衣服、装饰品;恋爱关系终止后,双方可以通过协商,适当退还一些实物,或者酌情折价退还一些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被认为属于附条件的赠与,如果双方没有登记结婚、共同生活的话,分手时接受财物的一方是应当予以返还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