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挪用客户资金是犯罪吗?法律如何规定?

刑事辩护
2023-09-29 17: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挪用客户资金是犯罪,涉嫌挪用资金罪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挪用资金罪规定我国《刑法》第272条。在认定挪用资金罪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客体方面。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二)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三)主体方面。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四)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已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构成挪用资金罪的要件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3、主体要件,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主观为故意。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