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职时,用人单位要求签订保密协议,不签不发工资合理吗?

讨薪
2023-09-29 17:4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应当是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约定,用人单位把“未签保密协议”作为扣薪的理由,是不合法的。面对此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用人单位把“未签保密协议”作为扣薪的理由,是不合法的。保密协议的签订应当是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约定,劳动者不同意签订的,用人单位不得强迫签订,更不能一次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可以签订保密协议。但是用人单位以未签署保密协议作为扣薪理由是违法的。这项协议是基于双方的意愿。在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后,用人单位应当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泄露商业秘密给原公司带来经济损失,无论是否签订保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都将涉嫌不正当竞争,原公司可以通过适当渠道解决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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