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分手的时候前男友说给20万给了10万拉黑加删除,怎么能拿回剩下的

婚姻债务
2023-09-29 18:10: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恋爱期间的消费一般不可以让对方返还。处于恋爱甜蜜期的男女通常消费较大,而且也很少分清谁来支付,一般会以男方或者经济条件较好的一方支出,一旦出现感情裂痕,闹分手的话。情侣间的消费问题也会成为双方争吵的事情,但要明白的是,恋爱期间的消费是不可以要求对方返还的。法律依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法律分析: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要不回来的,如果能证明你们之间是委托保管关系,你可以索要回来的,关键需要你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实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九条 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
    第八百九十二条 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了维护寄存人利益的以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第八百九十三条 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并且未采取补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恋爱期间男朋友给女方钱分手后一般不可以要回。因为恋爱财产赠与数量不多,价值不大,认定为恋爱支出,一般不予返还。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例如涉及大额赠与,或该赠与认定为彩礼性质,可依法主张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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