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排班安排不合理,导致我工作量大,被迫加班两三个小时,这属于压榨吗?

讨薪
2023-09-30 03:5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建议向劳动局投诉
  •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用人单位强行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不合理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如果岗位是标准工时的,收集加班的证据,然后可以提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