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贷款紧急联系人要负法律责任吗

金融借款贷款
2023-09-30 09:03: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款紧急联系人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借款合同约定紧急联系人,一般是为了在债权人无法与债务人取得联系的情况下,帮助其与债务人取得联系,并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没有义务帮借款人偿还贷款。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九条规定,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贷款紧急联系人的责任如下:
    1、紧急联系人是属于联系贷款本人的一个备用手机号码,不涉及到责任;
    2、贷款紧急联系人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但是担保人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贷款紧急联系人也不同于贷款担保人,不需要对还款承担担保责任。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无意成为紧急联系人,被骚扰怎么办
    1、成为紧急联系人时,不要慌张。通常情况下,贷款机构会打电话给紧急联系人要求其通知借款人还钱,这时可以跟他们说并不认识所谓的借款人;
    2、如果借贷机构一而再再而三的骚扰,甚至寄来恐吓书。这种情况下,要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首先将电话聊天记录保存下来,然后保存好恐吓信。
  • 借款的紧急联系人一般不要负法律责任。因为紧急联系人并不是合同的当事人,不需要承担借款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一般只有借款人、贷款人和担保人才需要承担享有的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