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电瓶车跟摩托车相撞 电瓶车撞的摩托车 这种责任在谁 怎么分的

2019-06-11 08:09: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撞车事故中,由于所负责任不同,索赔的程序也不相同。正确的方法是立即保护现场,向当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122)报案并通知保险公司。会同保险公司和有关人员(第三方)逐项清理、定损。
      由于向保险公司索赔时,需提供保险单正本、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和有关费用单据等。这些资料是交警根据现场情况记录和交通法规处理的文字材料。是保险公司赔偿的依据。如果是打110,公安警察不会得出这些资料,保险公司自然就不能理赔了。
  • 两车相撞车内人员受伤索赔方法:
    1、报交警划分事故责任。
      
    2、先由甲车在交强险分项赔偿责任额度内全额赔偿乙车损失。甲车在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额度为:死亡伤残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如甲车在事故中无责任,赔偿额度为:死亡伤残
    1.1万、医疗费1000元、财产100元。
      
    3、乙车车上人员受伤在交强险赔偿完毕后如仍有不足部分,再根据责任划分由甲乙双方分担,甲车责任由三者险承担,甲方未购买三者险或者三者险不足以赔偿的,甲方自行承担;
      
    4、根据责任划分,在甲方交强险与甲方赔偿责任之外的损失,由乙方车上人员险承担赔偿责任,未购买车上人员险或者车上人员险保额不足以赔偿的,由乙方驾驶人承担,即如果乙方受伤人员是驾驶人的,自行承担;如果乙方受伤人员不是驾驶人的,驾驶人对乘客有赔偿责任。
  • 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机动车碰撞行人,责任究竟应该如何划分,需要看事故现场情况确定。 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的发生事故,机动车首先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给以全部赔偿,超过部分按照责任赔偿,而且非机动车一方还可以减去百分之十的责任赔偿。 机动车从次责到全责,都是在交强险限额内(物损2000元、医疗10000元、死残110000元)全赔,不分责任比例。 超过部分机动车根据责任比例(责任比例+10%)再赔。 机动车无责,也在交强险限额内(物损
    100、医疗
    1000、死残11000)全赔。
  •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本法第13条规定,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因此,构成共同侵权的数个行为人必须对外承担连带责任,被侵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行为人承担全部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在数人侵权情形下,如果构成一般侵权,数个行为人分别根据各自行为造成损害后果的可能性承担按份责任
    如果构成共同侵权,数个行为人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责任,受害人可以要求任何一行为人承担全部侵权责任。连带责任的重要意义在于增加责任主体的数量,加强对受害人请求权的保护,确保受害人获得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