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4岁的儿子打了一个4岁的小女孩,长家要我赔偿,我怎么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9-30 09:4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可以找对方家长协商赔偿,主要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造成伤残的还要赔偿残疾赔偿金等。如果对方不赔偿或者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

  • 一、孩子被打了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1、孩子被打了可以要求赔偿如下:
    (1)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二、孩子被打了,报警后会怎么处理
    1、孩子被打报警后,警察会依据是否构成犯罪作出不同的处理;
    2、如果不构成犯罪的,会进行调解,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若伤害较为轻微,达成协议的,一般不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 一、孩子之间打闹受伤赔偿
    1、孩子之间打闹受伤赔偿方式如下:
    (1)由侵权责任人向受害人赔偿其所支出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2)具体赔偿可由当事人之间协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条
    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二、打怎么赔偿
    打可以根据以下情况进行赔偿:
    1、如果损伤达不到轻微伤的程度,打人的人不会受到治安处罚。但因被打的人的身体、健康已经遭受到了侵害,仍然可以要求施暴者承担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
    2、如果损伤达到了轻微伤的程度,打人的人不仅会受到治安处罚,同时也要承担赔偿责任,这种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私下协商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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