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分公司的责任由谁承担,法律如何规定

2023-09-30 09:4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分公司是公司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四条 【法人分支机构及其责任承担】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 分公司的法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因为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当然可以先由分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不足的,再由总公司承担。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但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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