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谁应该对产品质量问题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负责?

消费者维权
2023-09-30 10:10: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的责任如下:
    1、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
    2、造成残疾的,还需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的,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
    【财产损害的民事责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有哪些
    1、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2、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3、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4、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5、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6、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
  • 法律分析:商品因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损失的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格或者接受服务的价格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按五百元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 法律分析:产品质量问题投诉的,可以找工商局、消协或者质量技术监督局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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