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房子租给了租户,租户逃跑了,物业费没有交,物业当时没有告诉我,几年后向我要物业费,合理吗?

物业管理合同
2023-09-30 10:4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看你和物业公司如何约定的?租赁合同以谁的名义签订的?物业公司的服务不包含该业务,如果另有约定可以
  • 在没有约定物业费由承租人交纳的情形下,物业向出租人追讨物业费,出租人应当按照物业合同约定交纳物业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追讨物业费时,出租人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及时交纳,租赁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交纳的,出租人交纳后可以向承租人追偿,其内部约定不得对抗物业公司。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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