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以婚后子女的名义出资买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9-30 11:5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婚后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但也有例外:如果父母婚后全款出资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一方用其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且登记自己名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买房的,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都属于共同财产。
    买房的钱是谁的?什么时候出资购买的?这是认定夫妻共同房产的两大核心要素。因此,夫妻登记结婚后对房产有共同出资行为,房产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房,房屋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为该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而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者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则认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屋归夫妻共同共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没有约定该出资是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是约定了该出资是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则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了,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