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轻伤害刑事公诉案件法院已经开庭将近1个月了,怎么迟迟不去下判决,人在看守所已经7个月了,这案件到法院也已经2个半月了,法院未什么迟迟不下判决,我们该怎么办?法院是不是已经超期了呀,不是刑事案件在法院的审限不是1个半月吗?

2018-08-12 13:32: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从司法实践来看,取保候审之后,在法院开庭审理时只要不被收监,绝大多数会宣告缓刑。在取保候审期间,收监羁押的情形,参照如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般只要能成功办理到取保候审的, 开庭前是不需要收监的, 宣判的时候也很有可能被判缓刑。
      除非此人很有可能被判实刑, 才会对其收监。
      根据司法实现已被采取取保候审的人,只要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即使当庭未宣判也不会改变强制措施的。
  • 根据法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构成盗窃罪,其中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因此,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你亲戚已经构成了盗窃罪,盗窃罪属法律规定国家应主动追究的犯罪行为。目前派出所不接受撤诉申请,可能是证明你亲戚不构成盗窃罪的证据不足,建议向报案单位及其有关方面收集相关证据,证明你亲戚的行为属于单位内部管理问题,由单位内部决定处理,并连同撤诉申请一并交派出所审查。
  • 关于刑事案件,法院判决完的时间:要看是自诉案件还是公诉案件,要看是普通程序审判还是简易程序审判、要看是一审案件还是二审案件。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法院应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一审自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的期限,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二审刑事案件,应在二个月内宣判,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