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办理集体户口结婚证,如何规定法律

2023-09-30 13:5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集体户口办理结婚证要带齐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包括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双方当事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第一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集体户口领取结婚证的具体程序是:男女双方应当提供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无配偶证明等材料,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 对于集体户口领取结婚证的情况,首先男女双方应该一起去一方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集体户口办理结婚登记较为简单,只需带上本人身份证、集体户口本原件以及集体户口封面的复印件,到集体户口所在地的相关机构去开具相关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