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因私事,(朋友的老婆与被害人有不正当关系,被害人发信息让朋友老婆跟她老公离婚)像被害人要20万元钱,朋友打电话叫我一同去了,没想到后来事情发展到,朋友当天晚上10点左右把被害人带到他老丈人回来来了几个朋友把被害人打了到第二天早上7点左右朋友把带被害人去了我宿舍,我没有动手,后来被害人妈妈报案,现在公诉机关起诉是非法拘禁和敲诈勒索未遂,我做为从犯,想知道最后法院能怎么判我最坏的结果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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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未遂,是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未遂必须符合3个条件;
(1)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
(2)犯罪未得逞;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实施敲诈勒索未遂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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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构成敲诈勒索未遂。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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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敲诈勒索他人的情形,即使犯罪分子已经逃跑,但公安机关有权依法立案侦查,追究犯罪分子的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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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