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的房子租给了租客,租客跑了,物业费还没交,物业当时没有告诉我,过了好几年找我要物业费,合理吗?

物业管理合同
2023-09-30 15:0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这要看你们在缴纳物业费的合同上是如何约定的
  • 建议你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则再起诉解决
  • 在没有约定物业费由承租人交纳的情形下,物业向出租人追讨物业费,出租人应当按照物业合同约定交纳物业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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