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手机带到学校,被老师没收,带着家长去拿手机,却被学校要求学生销毁违法行为?
2023-09-30 15:0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学校没收学生的手机若在学校的规章制度中明文规定则是合法的,但若学校侵犯了学生对于手机的所有权则是违法的。《
民法典
》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
物权
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法律分析:法律意义上的没收是指执法部门将
自然人
、
法人
或其他组织的违法违规所得或物品罚没。学校及教师没收学生手机的行为仅仅属于对学生手机的临时
占有
和管理,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没收。如果学生违规携带和使用手机,学校及教师有权临时“收取”学生手机,但只有临时保管和控制权,没有最终处置权。如果学校及教师在保管手机期间,造成学生手机毁损或灭失的,学校或教师应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法律分析:违法的。根据我国的《民法典》规定手机是学生的合法动产,拥有该物品的所有权,任何个人与机关(除执法机关外)无权占有或扣留;老师应该采取一个有效的方法来引导学生正确的实用手机,而不是与法律相抗衡。学校有规定学生不允许带手机上学,却无规定老师可以没收以及扣押手机。因为《民法典》有明文规定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别人的个人财产。而学校更没有权利去没收,虽然学校是公办学校,但学校也只能是学校,永远都不能成为执法单位。而某些学校有规定老师可以没收手机,此规定与法律相冲,便是违法规定,照例应该废除。《教师法》并没有“没收或扣押学生财产”的权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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