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1、办理离婚需要的条件如下: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必须经过三十日的
离婚冷静期。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办理离婚证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办理离婚证需要以下材料:
1、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
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
5、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三、离婚起诉程序是什么
离婚起诉程序如下:
1、想要离婚的一方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受理立案;
3、立案后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在法定期限内答辩;
4、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5、法院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