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请问,我经媒人介绍一男孩,两个月后我跟男的在一起,后来怀孕了,打掉了,刚满月男方给我下彩礼6万八,他开个麻辣烫店,我给他帮忙,没有给过我工资,只是给了买菜钱,现在因她家事太多我们闹翻了,彩礼要退完吗

彩礼
2023-09-30 16:4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男女双方没有领证,不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即使举行了婚礼也没有离婚的问题,女方在双方分手后应该要退还彩礼。法律规定,如果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当事人请求女方当事人在分手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对于男方的诉讼请求应该予以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彩礼退还的法定情形是:1、未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离婚为前提);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以离婚为前提);4、彩礼退还的其他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以下情况彩礼退还: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4、彩礼退还的其他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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