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离婚后,孩子属于母亲,父亲支付抚养费,但后来孩子检查特纳综合征,父亲再婚,无法承担医疗费用,决定放弃治疗,女人必须治疗,不拿钱告诉父亲,真的不能承担医疗费用,如果可以治疗,谁会选择放弃治疗,但母亲不同意放弃治疗,总是把孩子告上法庭,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3-09-30 16:5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离婚后是否应替对方承担子女治疗费用,由子女是否继续主张抚养费请求权决定;子女在合理范围内继续向不抚养一方父母主张抚养费请求权的,不抚养一方父母应当替子女承担治疗费用。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法律分析:夫妻间具有法定的扶养义务,有能力的一方拒绝支付医疗费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 当父母离婚时,子女患有疾病需要治疗,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除支付生活费和教育费以外,还要支付相应的医疗费,以保证子女的健康成长。
    子女患病所需的医疗费应由父母双方共同分担,但一方未与对方商量而擅自决定采用昂贵的医疗方案的,超出正常的、必要的医疗费用部分擅自决定一方无权要求另一方分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