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以我上班情绪不好为理由,逼我辞职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30 17:1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逼迫员工辞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当以经济补偿为基础支付两倍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过失性辞退、裁员、协商等方法合法的解除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员工被迫辞职的,属于劳动争议,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用人单位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公司因为效益不好可以提起辞退劳动者,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未提前三十日通知的应当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