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证明离婚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
2023-10-01 04:0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转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1、离婚诉讼案件中未如实申报,且在离婚诉讼期间擅自取走款项,且未能举证证明其合理用途,其行为构成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2、离婚诉讼期间未经对方同意无对价的擅自转让股权给成年子女,视为恶意转移财产。3、未经配偶同意出售房屋等处分财产的,该行为属于转移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这样举证:
    1、如果对方是转移存款的,可以收集转账记录;
    2、如果对方是赠与财产的,可以拿出财产证明;
    3、如果涉及隐私的转账,可以申请法院调查。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收集对方转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请求分割共同财产时,对该方不分或少分。如果在双方离婚后发现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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