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分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0-01 07: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交通事故农村户口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交通事故农村户口死亡赔偿标准如下: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
    (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难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
    (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追尾事故全责索赔流程是什么
    1、遇到交通事故,先报警,再向保险公司报案理赔,也可以直接先向保险公司报案理赔;
    2、对于只有外观损失的轻微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的定损员也可以当场定损,涉及三赔时也可以当场赔付;
    3、保险金额和损失金额确定后,收集维修发票、银行卡、理赔等一开始没有收到的资料;
    4、资料齐全,确定责任后,提交上级领导审核,通过后进行汇款结算。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中的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会区分农村和城市居民,因为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赔偿,所以会进行区分。其他项目一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中的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会区分农村和城市居民,因为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赔偿,所以会进行区分。其他项目一样。法律依据: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中的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会区分农村和城市居民,因为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赔偿,所以会进行区分。其他项目一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