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股权转让分为什么类型,是否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股权转让
2023-10-01 09:4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法律规定股权转让有下列种类:1.持份转让与股份转让;2.书面股权转让与非书面股权转让;3.即时股权转让与预约股权转让;4.公司参与的股权转让与公司非参与的股权转让;5.有偿股权转让与无偿股权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 股权转让的法律特征规定如下:
    1、转让方必须是具有合资企业部分股权的股东,受让方必须是中国企业、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外国自然人、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
    2、股权转让的目标是转让方投资合营企业的全部或者部分出资额;
    3、股权转让后,合营合同主体发生变更或者增加,内容不发生变化。原合营合同对变更或增加的主体具有相同的约束力;
    4、股权转让是一种法律行为,即必须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 股权转让类型:
    1、持份转让与股份转让(股份转让又可分为一般股份转让和股票转让);
    2、书面股权转让与非书面股权转让;
    3、即时股权转让与预约股权转让;
    4、公司参与的股权转让与公司非参与的股权转让;
    5、有偿股权转让与无偿股权转让;
    6、对内转让与对外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