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被公司无缘无故辞退,请问怎么处理?

无故辞退
2023-10-01 09:4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公司辞退如下:
    1、若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劝退员工,则用人单位按照工作年限员工赔偿标准如下:
    1、若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劝退员工,则用人单位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2、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辞退员工,则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
    3、若因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违法情形,则没有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1.被公司无故辞退,可以去劳动仲裁局仲裁。2.在不具有正当理由的情形,用人单位将劳动者辞退的话,则属于违法行为,此时需要向劳动者作出赔偿,也就是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整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经济补偿或者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辞退的,劳动者可以选择向劳监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的,劳动者可以主张恢复劳动关系并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期间的工资,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可以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违法的辞退主要表现
    违法的辞退主要表现为三大类情形:
    1、辞退员工事实依据不充分;
    2、辞退员工法律依据不准确;
    3、辞退员工操作程序不合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