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建设工程延误与工程延误有什么区别?

拖欠工程款
2023-10-01 10: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建设工程延误与工程延长的区别是:
    1、对于承包商来说,业主应承担的责任或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称为工程延长,承包商应承担的责任或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称为工程延误;
    2、对于工程延期,承包商不仅有权要求延长工期,还有权要求业主赔偿费用,以弥补由此造成的额外损失。工程延误的损失由承包商承担;
    3、业主也有权对承包商实施误期违约罚款的延期由业主承担责任,而延期则由承包商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 工期延误是施工单位组织不力或因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 而工期延期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可以通过向建设单位、监阀单位申请获得批准而增加工期的。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09)》 第九条 1、如果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导致实际进度迟于计划进度的,发包人应要求承包人加快进度,实现合同工期。 合同工程发生误期,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按照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即使承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也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应履行的任何义务。 2、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误期赔偿费,明确每日历天应赔额度。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误期赔偿费列入竣工结算文件中,在结算款中扣除z 3、如果在工程竣工之前,合同工程内的某单位工程已通过了竣工验收,且该单位工程接收证书中表明的哗工日期并未延误,而是合同工程的其他部分产生了工期延误,则误期赔偿费应按照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单位工程造价占合同价款的比例幅度予以扣减。
  • 法律分析:由于承包商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长,称之为工程延误。由于工程延误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商自己承担,包括承包商在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下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同时,由于工程延误所造成的工期延长,承包商还要向业主支付误期损失补偿费。由于工期延误所延长的时间不属于合同工期的一部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