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领取工伤伤残津贴,法律上如何规定

工伤索赔
2023-10-01 10:5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对于伤残津贴的领取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受伤职工要先申请工伤鉴定,在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一年的时间内向当地的社会保障局申请一次性领取伤残津贴。第二种同样需要在申请前进行工伤鉴定,只是伤残津贴是由相关机构每月按份发放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不同伤残等级的,按照以下标准支付伤残津贴:按月享受伤残津贴:1、一级伤残津贴等于本人工资的90%。2、二级伤残津贴等于本人工资的85%。3、三级伤残津贴等于本人工资的80%。4、四级伤残津贴等于本人工资的75%1-4级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5、五级伤残津贴等于本人工资的70%。6、六级伤残津贴等于本人工资的60%5-6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 工伤伤残津贴按照职工工伤伤残级别,结合职工本人工资按照一定比例计算,如:一级伤残的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的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85%,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职员工因为正常工作导致伤残是可以申请工伤伤残津贴的,对于伤残津贴的领取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受伤职工要先申请工伤鉴定,在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一年的时间内向当地的社会保障局申请一次性领取伤残津贴。第二种同样需要在申请前进行工伤鉴定,只是伤残津贴是由相关机构每月按份发放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不同伤残等级的,按照以下标准支付伤残津贴:按月享受伤残津贴:1、一级伤残津贴等于本人工资的90%。2、二级伤残津贴等于本人工资的85%。3、三级伤残津贴等于本人工资的80%。4、四级伤残津贴等于本人工资的75%1-4级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5、五级伤残津贴等于本人工资的70%。6、六级伤残津贴等于本人工资的60%5-6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