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分遗嘱中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一般无效。但如果该处分行为未超过
遗嘱人的个人所分得部分,或该处分行为经另一方追认、双方协商一致的,应当认定为有效处分行为,该行为自遗嘱人死亡时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
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
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