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律师我是女方,我们结婚一年没有子女,男方结婚前到结婚后都不一样,我们中间多次遇到冷战,男方爱生气一生气多日一句话不说,每天上班两三个小时,每月工资一千多块钱,剩下的时间几乎都是在玩手机玩游戏,很懒散一点儿上进心没有,多次我主动找他心平气和的聊能改变下多次鼓励他,当时答应挺好,过段时间就开始懒散了,就在前些天问我要2000块钱,他给我提结婚的钱去哪儿,我说钱不多这一年咱俩都在用吃喝花完了,他就不高兴生气摔门子一生气又是几天不说话,昨天中秋节每家都在吃团圆饭,而我下班回到家自己在家喝闷酒,我主动找她聊天彼此谈谈心,可换来的是说我思想观念有问题,最后又是一言不合提出离婚,我昨晚上告诉我父母,我父母邀请他父母坐一起说说这事,最后他父母没有出面,他自己去的我家,我父母问因为啥事要离婚,他说过不下去就离,我问他为啥过不下去,咱说出来,他说没啥好说的,我说那好,这婚离必须离,咱结婚时你们是欢张起舞的把我接到你们家的,那要离婚怎么个给我离,他说办离婚证就行了,我说没有那么简单,他还说结婚时你可以不嫁啊,这是男方说的话,最后我要求他父母出来他不让,接下来我需要您的帮助我该怎么做律师,请您指点我谢谢!

离婚
2019-06-11 10:40:3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只有离婚协议书,没有办理离婚证的,不算离婚。
      
    2、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只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夫妻双方共同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后夫妻关系解除。另一种是夫妻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作出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后,夫妻关系才解除。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 第一,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的情形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