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领养朋友家的孩子,刚出生,需要什么手续才能落户

子女抚养
2023-10-01 12: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要落户,必须先向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收养小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办理。经县级民政部门的审核、符合收养条件的人才有资格收养,领取收养证。
    对依法收养的孩子,可凭民政部门发放的《收养证》办理入户手续;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但已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收养子女,可凭当地派出所和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申请入户。
    对捡拾的孩子,应有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等。具体因个案不同要求也可能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小孩出生落户需要的手续:由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带齐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户口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孩子落户口需要的手续是: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迁出地的受理机关通过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批准;然后向迁入地提交户口迁入申请;迁入地的受理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符合条件的同意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